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报
一、办理流程
1、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A4单面打印),或至张家港保税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窗口领取。申请单位如实填写申请表基本信息(需盖章)。
2、准备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包括建设必要性、建设内容(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拟建设规模)、项目代码、已取得批复文件等);
(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批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核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3)地形图(CAD格式电子文件)、用地范围红线(CAD格式电子文件)、平面布置图、勘测定界图、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纸质盖章);
(4)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材料和图件。
3、携上述材料至张家港保税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窗口进行申请。
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由建设窗口进行电话通知,至建设窗口取件或退办。
申办条件: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提示: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审批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二、常见问题
1、不收取任何费用。
2、出让用地不需要办理。
3、建设窗口联系电话:5835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