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
一、办理流程
1、自行下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A4单面打印),或至张家港保税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窗口领取。申请单位如实填写申请表基本信息(需盖章)。
2、准备以下材料:
(1)与经规划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一致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专业的CAD、PDF格式电子文件各1套。PDF文件是与CAD文件完全一致且盖设计单位出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盖注册章、设计人员签字的施工蓝图);
(2)配套费证明(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以下及工程造价30万元(含)以下的需提供,复印件);
(3)建设项目设防(缴费)审核单(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以下及工程造价30万元(含)以下的非生产性建筑需提供,复印件)。
3、携上述材料至张家港保税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窗口进行申请。
4、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由建设窗口进行电话通知,至建设窗口取件或退办。
申办条件: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工程的建设项目。
提示: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二、常见问题
1、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及工程造价30万元以上的项目,配套费、人防费在办理施工许可前缴纳。
2、建设窗口联系电话:5835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