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联合验收)申报
一、办理流程
1、自行下载《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申请表》或《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申请表》(A4单面打印),或至张家港保税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窗口领取。申请单位如实填写申请表基本信息(需盖章)。
2、准备以下材料:
(1)《张家港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成果报告》(原件附电子文件,由相应测绘资质单位提供);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系统调取);
(3)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复印件);
(4)开工确认书(系统调取,仅申请联合验收提供);
(5)不动产权证(土地证)、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系统调取,仅申请联合验收提供)。
3、携上述材料至张家港保税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窗口进行申请。
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由建设窗口进行电话通知,至建设窗口取件或退办。
申办条件: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工程建设的规划批准项目。申请土地核验的项目,可申请联合验收。
提示: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单的,审批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二、常见问题
1、不收取任何费用。
2、建设窗口联系电话:58359102。
3、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58320959。
4、国土监察科联系电话:5832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