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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 :2018-06-12 11:10】 【来源 : 【 阅读次数:

系统登录→在线填报→扫描上传→持原件至窗口领表

1.到张家港保税区质监站打印申报告知书,获取账号和密码。

2.系统登录:建设单位登录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门户网站 ,在业务系统栏目下点击“竣工验收备案”即可进入到竣工验收备案子系统登录页面(http://58.213.147.230:8089/Jsjzyxyglpt/faces/login.jsp?system=jgysba),建设单位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竣工验收备案主界面。

3.网上申请:建设单位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流程:点击“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主界面的“竣工备案申请”菜单→选择“新增备案项目”→输入项目名称关键字(或监督注册号)选择项目→选择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号(或上传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 选择本次备案的工程 →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授权备案委托书(附建筑工程五方主体备案意见表)、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及委托备案人身份证及备案验收材料扫描件(原件) → 提交申请。 2016年4月5日前有关建设程序未在一体化平台中流转的项目,系统中无法选择施工许可证号时,可上传施工许可证扫描件。保密工程需携带相应资料直接到项目所在地竣工备案机构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无需网上填报。

4.受理和打表

5.备案表发放:建设单位在网上提交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可登录竣工本案验收系统查询本次备案“流程跟踪”,如已办结,建设单位持上述“竣工验收备案材料”(纸质)和备案人身份证到窗口领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

6.重新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对竣工验收备案表内容有异议的,可按原登录办法进入竣工验收备案系统“重新备案”菜单,提交取消备案申请,经备案机构同意后,可重新备案,其余流程同上述新增项目备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