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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8-10-15 14:13】 【来源 : 【 阅读次数:

张保规〔2018〕69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张保规(201858号文件工作安排,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扬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亲力亲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本次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百日行动”自6月上旬至9月上旬,历时100天,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此阶段内,检查组对区内每个在建工程都进行了摸底排查,督促参建各方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动员各在建工程相关单位成立专项工作组,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目标。对施工现场扬尘管控不到位的工程开具扬尘管控督促整改通知书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

2、集中整治阶段(68月底):由各在建项目结合项目实际,按照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扬尘污染自查自纠工作,在此基础上,检查组组织专项检查工作,结合二季度综合检查(6月底—7月初),对22个在建项目进行了扬尘考评,评定优良工地10个,合格工地12个,无不合格工地。8月份,检查组对区内在建工程再次进行了扬尘专项检查,共考评15个在建工地,评定优良工地1个,合格工地10个,无不合格工地。开具扬尘管控督促整改通知书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考评结果显示,各相关企业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比较重视,扬尘管控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新开工工地施工单位存在设施已安装到位但未能正常使用,安装的喷淋降尘系统未根据施工围挡连续设置;个别工地裸土未采取绿化、覆盖等措施,拆除下来的模板、木料等建筑材料未严密遮盖;主要施工道路、场地未能及时硬化等问题。

3、考核汇总阶段(9月):检查组在各建设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项考评,对16个在建项目进行了扬尘专项考评,评定优良工地6个,合格工地9个,不合格工地1个。考评结果显示已在建工程能持续抓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进出车辆冲洗、土方湿法开挖、场地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六个百分之百”,并强化长效管理机制,但也有部分新开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整个“百日行动”,检查组共曝光2起工地扬尘违规事项,向张家港市建设检查大队移交行政违反案件移交函3件。

二、检查通报

根据此次扬尘污染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检查情况,决定对以下项目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档案。

1、张地2013-B85-B号地块(世家院子)工程。建设单位:苏州明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曹公越;施工单位: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蒋映华;监理单位:张家港市华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黄建锋。

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基坑作业过程中,大量裸露土方未进行覆盖,喷淋抑尘措施未落实到位

2、金科廊桥雅苑三期二批次工程。建设单位:张家港保税区金科瑞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孙路刚;施工单位:重庆合正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左明军;监理单位:无锡华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李阳生。

存在的主要问题:群众举报重庆合正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金科廊桥雅苑三期二批次项目夜间违规凌空抛撒建筑垃圾

3、扩建年产纱450吨项目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张家港科泓纺织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沈莉;施工单位:张家港市后塍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德林;监理单位: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陈正然。

存在的主要问题:基坑边裸土覆盖不到位,喷淋设施配备不全。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参照《张家港保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方案》,贯彻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全力做好长三角蓝天保卫战督查迎检工作,制定以下举措:

(一)落实各方责任。要严格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管控措施,强化对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建设单位应将扬尘排污费列入工程造价,核查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的要求,加大扬尘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扬尘防控的各项措施;监理单位应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及时下达整改通知。

(二)严格管控措施。参建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做到:“围挡作业、封闭施工,场地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喷淋抑尘、严禁抛洒、图牌公示”。狠抓“五个严禁”,即: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严禁凌空抛物,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严禁易扬物料露天放置,严禁土方裸露堆放。

(三)加强检查考核。建筑工地应按照标准要求, 定期进行工地扬尘防治达标自评,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扬尘防治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提高检查质量。对辖区内在建工地进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做到每周有抽查(抽查项目不少于项目总数的10%)、每月有通报、每季有全覆盖的检查并考核打分。

(四)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从紧、严字当头、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向责任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及期限,并按时间节点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发现扬尘整改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通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将处罚信息录入企业和责任人员不良行为信用档案,按规定与企业信用分评定等直接挂钩。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