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9-13 15:15】 【来源 :】 【 阅读次数:】
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32059218091202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
南海路(港华路-小明沙路、长江路-南京路)路灯工程经江苏省·苏州市·保税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港镇南海路
2.工程规模:1.南海路(港华路至小明沙路段)路灯: 新安装78套9米高LED路灯(150W),及配套路灯基础、控制箱、PE管、电缆等安装。 2.南海路(长江路至南京路段) 路灯:新安装54套9米高LED路灯(120W),及配套路灯基础、控制箱、PE管、电缆等安装。
3.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3205921809120201001001 南海路(港华路-小明沙路、长江路-南京路)路灯工程 1.南海路(港华路至小明沙路段)路灯: 新安装78套9米高LED路灯(150W),及配套路灯基础、控制箱、PE管、电缆等安装。2.南海路(长江路至南京路段) 路灯:新安装54套9米高LED路灯(120W),及配套路灯基础、控制箱、PE管、电缆等安装。60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Logi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查询(http://221.224.16.21:9000/bsfw/002002/002002005/about.html)。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③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⑤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⑥根据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18年6月-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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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7日14:0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9月27日14:00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50.0元每标段。 |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资格后审 |
六、评分细则 |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中标原则: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单位中标。 |
七、其他说明 |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6)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7)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最高不超过中标价的10%。签订合同前交给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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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上发布 |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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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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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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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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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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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港镇南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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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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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公园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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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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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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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海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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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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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832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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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898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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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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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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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5898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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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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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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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zxp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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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09月14日至2018年09月20日 |

附件: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现场勘察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