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3205921812049901
一、招标条件 | |||||||||||||||||||||||||||||
双山岛码头堆场绿地恢复工程经江苏省·苏州市·保税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双山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双山岛 2.工程规模:双山岛码头堆场绿地恢复工程总用地面积约66000平方米,约100亩,绿化面积约46000万平方米,约折合70亩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估算价1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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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施工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登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Logi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办事大厅”查询(http://218.4.101.10:8088/ZJG/企业端页面/ClientMain.html)。 3)、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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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 |||||||||||||||||||||||||||||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2月10日 08时30分至2018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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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
资格后审 | |||||||||||||||||||||||||||||
六、评分细则 | |||||||||||||||||||||||||||||
1、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商务标及施工组织设计。当符合开标程序的投标单位超过15家(含)时,在解密投标文件前,先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9家投标人进入评审程序,抽出的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各项商务条款的投标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当符合开标程序的投标单位少于15家时,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各项商务条款的投标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 2、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场公布。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553997.02元,发包价:1329595.59万元,下浮率:绿化工程:18%(投标人必须响应该发包价,不响应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 |||||||||||||||||||||||||||||
七、其他说明 | |||||||||||||||||||||||||||||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施工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和业绩证明材料(工程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审计报告或工程决算报告等)。所有证明材料均以张家港保税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 2.1 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b.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2 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造价以工程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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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上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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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