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3205921902189901
一、招标条件 | |||||||||||||||||||||||||||||
滨江新城4#、5#地块老厂房等拆除工程经江苏省·苏州市·保税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 2.工程规模:拆除老厂房、房屋等。拆除总面积约1630㎡,最终结算按实际拆除面积计算。最低补偿价约0.815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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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在2017年张家港市建筑物拆除施工企业名录内的单位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存在以下状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18年11月-2019年1月)。 (10)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经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家港市监察局和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公布的拆除施工企业名录中的拆房施工单位。 2)、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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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 |||||||||||||||||||||||||||||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02月20日 08时30分至2019年02月25日 09时30分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在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直接下载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5日 09时30分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 |||||||||||||||||||||||||||||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
资格后审 | |||||||||||||||||||||||||||||
六、评分细则 | |||||||||||||||||||||||||||||
6.1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补偿招标人费用最高的单位中标。 6.2中标原则: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6.3注:投标报价是指补偿给招标方的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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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2017年张家港市建筑物拆除施工企业名录内的单位;
(6)请各投标人务必认真踏勘现场,实际拆除面积及房屋状况以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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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上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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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02月20日至2019年0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