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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宝岛路改造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3-11 15:51】 【来源 : 【 阅读次数:


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3205922003100201

一、招标条件
    宝岛路改造工程江苏省·苏州市·保税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工务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宝岛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金港镇宝岛路
    2.工程规模:宝岛路改造长度约545米,幅宽14米。原混凝土道路拆除改建为沥青道路,新建6cm荷兰砖停车位2232m2,雨水管道主管DN800钢筋砼管长约539m,污水管道主管De400PE管长约700m;估算价85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922003100201001001
宝岛路改造工程
宝岛路改造长度约545米,幅宽14米。原混凝土道路拆除改建为沥青道路,新建6cm荷兰砖停车位2232m2,雨水管道主管DN800钢筋砼管长约539m,污水管道主管De400PE管长约700m;
26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Logi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办事大厅”查询(http://218.4.101.10:8088/ZJG/企业端页面/ClientMain.html)。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存在以下状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9)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19年11月-2020年1月)。 (10)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20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2020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组及以上。 (11)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评标时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将不得通过初步评审。 (12)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3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80万元的市政城市道路(不包括室外配套道路工程)改造工程。(造价以工程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以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绩为准,提供的类似业绩应附上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决算报告或者审计报告扫描件。 4)、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5)、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03月12日 08时30分2020年03月24日 14时00分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4日 14时00分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元每标段。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六、评分细则
    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由招标单位选择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一)投标报价(95分):开标时从下面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档按0.5%计。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每档按5%计取;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档按0.5%计取;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95%。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二)本工程计取投标人综合信用分 本工程投标人信用分所占比例的档次为 3%、4%、5%,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信用分所占比例。信用分的取用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并启用2019年下半年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1号)”,具体计算方法具体详见“张保规[2017]65号文"。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工务处
招标代理机构: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地址:
张家港市金港镇 长江大厦
地址:
张家港市长安中路504号3号
邮编:
215600
邮编:
215600
联系人:
赵海岳
联系人:
花小琴
电话:
0512-58329821
电话:
0512-5891199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03月12日至2020年03月18日
秦颖辉 签于 2020/03/11 15:5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