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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中兴集贸市场新建、改建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4-09 17:46】 【来源 : 【 阅读次数:

中兴集贸市场新建、改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兴集贸市场翻建已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代建单位为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工务处,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兴集贸市场新建、改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港镇中兴南路38号

2.1.2建设规模:新建面积约5500㎡,共3层(含地下泵房310㎡),改建面积约1650㎡。

2.1.3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22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05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07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安装、装饰、门窗、钢结构、采光天窗、基坑支护工程等)以及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技术服务; (2)采购部分: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的有关设备,如货梯、自动扶梯等; (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场地平整、土建(包括部分拆除、桩基工程、土方工程、护坡(如有)、降水(如有)、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如有)、门窗工程、防水、保温、防腐等)、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电气、消防及智能化等)、室外配套(包括围墙、道路、室外管网等)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招标人保留调整上述总承包工程内容的权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已加入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20年度)的房屋建筑三级及三级以上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20年度)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Ⅲ组及Ⅲ组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3月20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及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自2017年3月20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及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自2017年3月20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投资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且担任其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四者缺一不可;金额和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上数据为准,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同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施工业绩:自2017年3月20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及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设计业绩:自2017年3月20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投资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其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四者缺一不可;金额和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上数据为准,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同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以上业绩必须是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业绩,其中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定义,包括以下建筑: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纪念建筑;园林建筑;综合建筑。上述业绩以张家港保税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数据库。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0年04月07日8:30至2020年04月13日17:00

6.2获取方式: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Login领取资审文件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20日14:00时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工务处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金港镇 长江大厦

地    址:

张家港市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5

邮    编:

215633

邮    编:

215600

联 系 人:

赵海岳

联 系 人:

魏丽勤、陆燕静

电    话:

0512-58329821

电    话:

0512-55392066

传    真:


传    真:

0512-5539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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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952305@qq.com

 

 


 

 

魏丽勤 签于 2020/04/09 17: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