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3205922004010101
一、招标条件 | |||||||||||||||||||||||||||||
中兴集贸市场新建、改建项目经江苏省·苏州市·保税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兴集贸市场新建、改建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港镇中兴南路38号 2.工程规模:中兴集贸市场新建、改建项目房屋建筑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监理(不含造价控制),新建面积约5500㎡,共3层(含地下泵房310㎡),改建面积约1650㎡。施工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监理估算价:37.18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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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且必须是已加入《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20年度)》的监理(房建)Ⅱ组及以上单位或2020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单位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已经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Logi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请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查询(http://221.224.16.21:9000/bsfw/002002/002002005/about.html)。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总监、专监、监理人员的要求、配置等满足招标文件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第35号文的规定; (5)项目总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应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 b、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0年1月-2020年3月)。 (9)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4)、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5)、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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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 |||||||||||||||||||||||||||||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05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08日 09时30分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8日 09时30分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元每标段。 | |||||||||||||||||||||||||||||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
资格后审 | |||||||||||||||||||||||||||||
六、评分细则 | |||||||||||||||||||||||||||||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监理大纲,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中标原则: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单位中标。 | |||||||||||||||||||||||||||||
七、其他说明 | |||||||||||||||||||||||||||||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必须是已加入《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20年度)》的监理(房建)Ⅱ组及以上单位或2020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单位 。
(6)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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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上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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