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东路(德积段)停车位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江东路(德积段)停车位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港保税区招标办(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意见表(张家港保税区2020-2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长江东路(德积段)停车位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张家港市金港镇德积镇
2.1.2建设规模:拆除原破损砼场地及其基层,重新浇筑砼场约6500平方米,拆除原道路破损侧石,重新铺设路侧石约300米,原人行道铺装部位改造约1360平方米,雨水管道铺设约770米,窨井77座,新增荷兰砖拆除更换650平方米等。
2.1.3合同估算价: 285万元
2.1.4工期要求: 2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7 月 25 日,竣工日期: 2020年 08月18 日
2.1.5 其他: 无
2.2招标范围: 拆除原破损砼场地及其基层,重新浇筑砼场约6500平方米,拆除原道路破损侧石,重新铺设路侧石约300米,原人行道铺装部位改造约1360平方米,雨水管道铺设约770米,窨井77座,新增荷兰砖拆除更换650平方米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评标时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将不得通过初步评审。
3.7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0年2月-2020年04月)。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采用 合格制 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少于等于7家的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招标人从中优选7家投标申请人。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方法一或方法二,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0 年 06 月 17 日 8 时 00分至 2020 年 06 月 23 日 17 时 00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7 月 02 日 14时 00 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长江中路164号 地 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
邮 编: 215633 邮 编: 215600
联 系 人: 陆卫忠 联 系 人: 陆燕静
电 话: 0512-58756878 电 话: 55392066
传 真: 传 真: 5539206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648396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