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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张家港南沙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8-18 16:23】 【来源 : 【 阅读次数:

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3205922008149902

一、招标条件

张家港南沙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已经 张家港保税区 招标办 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丰港新能源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张家港南沙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南沙工业园内,浩波化学品有限公司以南,张家港河以东,三甲里路西北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000㎡,共计4层,建筑高度17.5m,最大跨度27.7m

3.合同估算价:916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成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E3205922008149902001001

张家港南沙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

张家港南沙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发电站土建、室外配套、消防等工程

招标工期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以上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资审采用网上资审,资审时无需书面材料,相关原件均上传至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备查验。注意: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尚未办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查询(http://221.224.16.21:9000/bsfw/002002/002002005/about.html)。

 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存在以下状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04-20206月)。

10)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述资料以张家港保税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会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评标时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将不得通过初步评审。

5)、根据苏建函建【202040号文《关于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投标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考评工程的通知》http://zfcjj.suzhou.gov.cn/szszjj/tzgg/202002/f855eb1a47b24d17bc2878a8554dde71.shtml。每个季度考评扣分将直接运用于下个季度全市招投标活动,在评标环节扣除。具体扣分分值详见苏州相关文件。 

6)、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登记

1. 资格预审投标登记时间: 2020819上午9:302020824下午17:00

2.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0819上午9:302020824下午17:00

3.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4. 上传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08199:302020911400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小于等于7家时,则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都参加投标;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7家时,招标人从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招标人选择投标申请人的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由招标人通过集体议事法从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评分细则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中标原则: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单位中标。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6)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最高不超过中标价的10%。签订合同前交给招标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丰港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杨舍镇金城大厦1001            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

联系人:  周磊                           联系人:张晨岚

电话:13812879928                    电话:0512-58358805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819日至202091日。

 


  2020 819

杨梅玉 签于 2020/08/18 16: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