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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新塍二村社区用房装饰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8-19 17:26】 【来源 : 【 阅读次数:

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3205922007310102

 

一、招标条件

   新塍二村社区用房装饰工程 已经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代建单位为  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工务处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塍二村社区用房装饰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保税区(金港镇)新塍社区

2.工程规模:框架结构3层,装修改造面积约1200平方米。包括拆除项目、装饰改造、水电安装、电气照明、消防工程等。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E3205922007310102001002

新塍二村社区用房装饰工程

框架结构3层,装修改造面积约1200平方米。包括拆除项目、装饰改造、水电安装、电气照明、消防工程等。

 

150

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或消防设施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Logi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查询(http://221.224.16.21:9000/bsfw/002002/002002005/about.html)。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A:非联合体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必须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或消防设施设计工程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含)以上;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也可委派两个项目负责人);

B、联合体单位:牵头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三级(含)以上),成员单位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或消防设施设计工程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含)以上;牵头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是张家港保税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备案单位。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做无效标处理。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理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9)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04-20206)

10)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述资料以张家港保税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4)、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5)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评标时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将不得通过初步评审。

6)根据苏建函建【2020】40号文《关于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投标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考评工程的通知》http://zfcjj.suzhou.gov.cn/szszjj/tzgg/202002/f855eb1a47b24d17bc2878a8554dde71.shtml。每个季度考评扣分将直接运用于下个季度全市招投标活动,在评标环节扣除。具体扣分分值详见苏州相关文件。
7)、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0年8月20日8:30 2020年9 月 2 日9:3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9月 2  日 9:30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六、 评分细则

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开标时从下面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满分为100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档按0.5%计取。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 Q1+B×K2×Q2,Q2=l –Q1,Q1取值范围为65%~85%, 每档按5%计取;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档按0.5%计取,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8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三级(含)以上且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或消防设施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6本工程主要材料品牌具体详见《材料选型表》。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建议品牌,需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前获得招标人书面认可,并由招标代理以答疑形式增入品牌表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必须是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厂家品牌产品之一),如未明确或者列出的非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厂家品牌产品之一,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变更材料品牌(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厂家品牌产品之一),且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如投标人拒绝,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工务处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保税区长江大厦13楼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43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

邮 编:                              邮 编:215600

联系人:赵海岳                       联系人:魏丽勤

电 话:0512-58329821                 电 话:0512-55392066

传 真:                              传 真:0512-553920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64839694@qq.com

 

 

 

钱伟亚 签于 2020/08/19 17: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