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招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投标截止]张家港中粮东海仓储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筒仓、5.2万吨油罐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9-25 16:58】 【来源 : 【 阅读次数:

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3205921912130101

一、招标条件

   张家港中粮东海仓储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筒仓、5.2万吨油罐已经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中粮东海仓储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家港中粮东海仓储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筒仓、5.2万吨油罐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东海路1号。

2工程规模:张家港中粮东海仓储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筒仓、5.2万吨油罐(不含造价控制和甲方自购设备),10万吨筒仓(钢筋砼筒仓结构、单仓1万吨,直径23.6米,高度50.3)、提升塔一(钢筋砼框架结构,11层,高度66米)、提升塔二(钢框架结构 5层,高度20.1米)、筒仓变配电间(钢筋砼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294.38㎡,二层,高度20.1m) ; 5.2万吨油罐(钢质储罐 2000T×14 3000T ×8个)2#油泵房( 建筑面积 967.2,三层  混凝土框架结构)、1#油泵房( 建筑面积 562.64,三层  混凝土框架结构)、发油棚( 建筑面积591.32,二层  轻钢结构);以及室内外配套工程。建安工程投资估算约22628.74万元人民币。

3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73.02万元。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驻场期)

 

 E3205921912130101001002

张家港中粮东海仓储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筒仓、5.2万吨油罐监理

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监理内容包括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预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监理人仅需对完成工程内容进行计量确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设备、材料进场检查;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各类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对工程施工的投资、质量和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工程款拨付审核、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审核与控制;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各阶段招标及合同谈判;协助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各阶段中标人完成工程报建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向招标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协助招标人参与工程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及交付使用;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须由监理单位完成的工作和招标人安排的属施工监理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18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已经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Logi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查询(http://221.224.16.21:9000/bsfw/002002/002002005/about.html)。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总监、专监、监理人员的要求、配置等满足招标文件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35号文的规定;

5)项目总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应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

b、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06-20208)

9)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4)、根据苏建函建【202040号文《关于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投标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考评工程的通知》http://zfcjj.suzhou.gov.cn/szszjj/tzgg/202002/f855eb1a47b24d17bc2878a8554dde71.shtml。每个季度考评扣分将直接运用于下个季度全市招投标活动,在评标环节扣除。具体扣分分值详见苏州相关文件。 

5)、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安码”管理的通知》。

7)、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9251700分至202010270930
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在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0270930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元。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六、评分细则

根据投标人的监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投标报价、监理检测设备、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计分的方式进行(在统计投标人技术标(监理大纲)得分时,应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监理大纲)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总分值为100分,各项评审因素及相应的分值分配如下:监理大纲24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投标报价40分,检测设备3分,类似工程业绩7分;以累计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者,以报价低者优先选定。

(一)、监理方案(总分24分) 包含质量控制、安全监督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营运商施工协调、针对性监控重点及难点、合理化建议等得分点。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二)、项目监理机构(总分26分) 包含总监所学专业和资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专业、监理资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人数等得分点。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三)、投标报价(总分4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每档按1%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总分3分),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五)、类似工程业绩(其中企业业绩4分,总监业绩3分,总分7分),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七、其他说明

1)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2)项目总监业绩、信誉:良好。
3)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4)监督机构联络方式

联系人:高义华

办公电话:010-85005746

电子邮箱:gaoyh@cofco.com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中粮东海仓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保税区东海路1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14

邮 编:215633                           邮 编:255000

联系人:龚宏宇                          联系人:袁文超

电 话: 13962456500                     电 话:1836992151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gonghongyu@cofco.com          电子邮件:QXLN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