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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保税区(金港镇)2020年镇级河道疏浚工程II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0-29 10:40】 【来源 : 【 阅读次数:

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3205922003189901

一、招标条件
    保税区(金港镇)2020年度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工程江苏省·苏州市·保税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保税区(金港镇)2020年镇级河道疏浚工程II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金港镇港西村。
    2.工程规模:港西村八房泾河、旱塘泾河清淤共 1089 延米,新建箱涵4m*2.5m*20m 一座。

    3.合同估算价:66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922003189901002029
保税区(金港镇)2020年镇级河道疏浚工程II标
保税区(金港镇)2020年镇级河道疏浚工程II标:河道清淤、新建箱涵
9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四、投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10月30日 08时30分2020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元每标段。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六、评分细则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开标时从下面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由招标单位选择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Κ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档按0.5%计。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 Ql+B×K2×Q2 Q2=l –Q1,Q1取值范围为65%~85%, 每档按5%计取;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档按0.5%计取;Ql、Kl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8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张家港建筑业数字监管系统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金港镇长江中路
地址:
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邮编:
215633
邮编:
215600
联系人:
龚国言
联系人:
杨梅玉
电话:
0512-56955128
电话:
0512-5835880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91200532@qq.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11日
杨梅玉 签于 2020/10/29 10:4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