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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高性能材料研发总部工程设计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1-10 17:42】 【来源 : 【 阅读次数:

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 E3205922101080101001002

一、招标条件

  高性能材料研发总部项目   已经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招标办 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工务处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高性能材料研发总部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化学工业园南海路

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18亩,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其中实验大楼(含办公区及实验区)建筑面积约10000㎡,辅房(含公共工程用房、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地下泵房及门卫等)建筑面积约2000㎡, 项目投资总额1200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E3205922101080101001002

高性能材料研发总部工程设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包含但不仅限于土建、强弱电、给排水、暖通、装饰、室外市政、景观绿化、工艺管道、化工设备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的全部设计工作

220

  55日历天

 

           



4.服务期限: 

1)方案设计(总体工艺设方案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成果及各专项设计安排并经招标人同意; 

2)初步设计:自方案设计确定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各专项设计安排)并经招标人确定后完成优化设计方案;

3)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确定之日起35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完整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中标人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之日起至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即可)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应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①牵头方必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②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其中联合体各单位必须是入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单位。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Logi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中金支付必须使用企业银行账号支付),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查询(http://221.224.16.21:9000/bsfw/002002/002002005/about.html)。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上述有关规定;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联合体各方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②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d、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k、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m、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0年09-2020年11)。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5)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评标时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将不得通过初步评审。

6)根据苏建函建【2020】40号文《关于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投标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考评工程的通知》http://zfcjj.suzhou.gov.cn/szszjj/tzgg/202002/f855eb1a47b24d17bc2878a8554dde71.shtml。每个季度考评扣分将直接运用于下个季度全市招投标活动,在评标环节扣除。具体扣分分值详见苏州相关文件。 

7)、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10111 8:3202101 279:30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1 279:30      

4.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六、 评分细则

评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以票决定标法从中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七、其他说明

1)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2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11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

编:                                    编:215600

联系人:赵海岳                            联系人:魏丽勤

话:0512-58329821                      电 话:55392066

真:                                    真:553920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64839694@qq.com

许晓栋 签于 2021/01/10 17: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