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5922011060103
一、招标条件
后塍片区一号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已经张家港保税区 招标办 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为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工务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后塍片区一号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金港镇
2.工程规模:后塍片区一号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包括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等,占地面积约5.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7万平方米;人防面积约13090㎡。施工合同估算价:70835.6万元,监理估算价:405万元。
3.合同估算价:405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E3205922011060103001002 |
后塍片区一号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 |
后塍片区一号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对所有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
招标工期900日历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并且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省外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应具备人防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监理·国家注册监理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无需书面材料,相关原件均上传至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以备查验。注意: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尚未办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查询(http://221.224.16.21:9000/bsfw/002002/002002005/about.html)。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总监、专监、监理人员的要求、配置等满足招标文件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第35号文的规定;
(5)项目总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应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b、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1年1月-2021年3月)。
4)、根据苏建函建【2020】40号文《关于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投标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考评工程的通知》http://zfcjj.suzhou.gov.cn/szszjj/tzgg/202002/f855eb1a47b24d17bc2878a8554dde71.shtml。每个季度考评扣分将直接运用于下个季度全市招投标活动,在评标环节扣除。具体扣分分值详见苏州相关文件。
5)、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会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投标的相关规定:
(1)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进入江苏承接监理业务统一通过“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核验盖章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原件扫描上传至张家港保税区诚信库内,省内无须提供).
(2)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取得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二级注册执业资格、省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证书的省外监理人员,在我省只能担任监理员。
(3)省外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在江苏省境内承接人防工程监理业务应具备人防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并到省民防局备案,经“江苏民防”网站公示后,方可承接人防工程监理业务。省外人防工程监理企业承接的人防工程监理业务应当按照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规定的登记程序和材料要求进行项目登记。
7)、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登记
1. 资格预审投标登记时间: 2021年5月 14日上午9:30至2021年5月18日下午17:00
2.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4日上午9:30至2021年5月18日下午17:00
3.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4. 上传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1年5月14日9:30至2021年5月24日14:00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评分细则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投标报价、监理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分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的方法,评出中标人。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由招标单位选择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2、评标内容、分值设置及评标细则: 分值构成:投标报价:38分;监理方案:24分;项目管理机构:26 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8分;企业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业绩:4 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并且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省外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应具备人防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
(2)选派项目总监资质等级: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已经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
(3)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 项目总监业绩、信誉:良好
(5)投标单位有执业资格的正职领导、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一、二级企业分公司正职领导,不得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工务处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13楼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邮 编: 215633 邮 编:215600
联系人:赵海岳 联系人:杨梅玉
电 话:0512-58329821 电 话: 0512-5835880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