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科创园三期土建安装工程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E3205922110250101001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税区科创园三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保税区科创园三期 (张保投资备【2021】2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工务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保税区科创园三期土建安装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华山路南侧、科创园二期北侧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46826平方米,拟建设一幢地上15层、地下2层的混凝土框架结构大楼,其中裙房4层、檐口高度69.3米。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
E3205922110250101001003 |
保税区科创园三期土建安装工程 |
本项目占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46826平方米,拟建设一幢地上15层、地下2层的混凝土框架结构大楼,其中裙房4层、檐口高度69.3米。 |
35000 |
730 |
2.4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年10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28000平方米以上且层次9层及以上(地上层数)的建筑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须上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以诚信库中为准,时间已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层次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甲方盖章的证明为准,业绩满足以上任意一种认定标准即可。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将《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是 √否
当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大于 7 家时,招标人从中选择 7 家参加投标,当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等于 7 家时, 邀请所有单位参加投标,当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小于7家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11月3日 08 时30 分至 2021 年11月8日 17 时00 分;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1月16日14时00分。
7.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0512-5832062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张家港市华达路36号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邮 编:215600 邮 编:215600
联 系 人:谢晓晨 联 系 人: 张晨岚
电 话: 0512-58327160 电 话:1391571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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