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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德积产业园(北京路)配套景观提升工程德积产业园(北京路)等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09 16:22】 【来源 : 【 阅读次数:


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3205922308029901

一、招标条件

德积产业园(北京路)配套景观提升工程张家港保税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德积产业园(北京路)配套景观提升工程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天霸路-长江路段)

2.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6920平方米,含两年养护,景观部分包括北侧不锈钢雕塑1套,南侧雕塑1套,人行道透水砖修复约458平方米,配电箱增加钢制格栅、成品钢架花箱约37套等。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3205922308029901 001002

德积产业园(北京路)配套景观提升工程

绿化面积约6920平方米,含两年养护,景观部分包括北侧不锈钢雕塑1套,南侧雕塑1套,人行道透水砖修复约458平方米,配电箱增加钢制格栅、成品钢架花箱约37套等。

124.2

招标工期90日历天

其他:本工程设计单位为浙江华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苏州分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有施工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

2.1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b、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24年(2019年81日至今)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注: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和业绩证明材料(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其他能证明其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造价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中的业绩为准。诚信库录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在本投标企业工作期间所取得的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Logi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和"中金支付"服务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查询(http://121.229.63.227:171/bsfw/002002/002002005/about.html)。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职称、业绩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存在以下状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申请人办理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4月-2023年6月)。

4)、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如需放弃投标或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本次投标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至招投标监管部门。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将记为不良行为。

5)、根据苏建函建【2020】40号文《关于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投标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考评工作的通知》http://zfcjj.suzhou.gov.cn/szszjj/tzgg/202002/f855eb1a47b24d17bc2878a8554dde71.shtml。每个季度考评扣分将直接运用于下个季度全市招投标活动,在评标环节扣除。具体扣分分值详见苏州相关文件。

6)、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891600分2023年8月2114时00分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14时00分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六、评分细则

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由招标单位选择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一)投标报价(100分):开标时从下面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9%,每档按0.5%计。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每档按5%计取;K1的取值范围为96%~99%,每档按0.5%计取;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86%。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施工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良好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保税区筑城项目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

有限公司                               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税区滨江大厦14          地址:张家港市北二环路340号兴

港大厦西侧楼2楼及4~5楼

邮编:215633                     邮编:215600

联系人:周晓兰                  联系人:陆燕静

电话:0512-58322216             电话:0512-55392066

传真:                          传真:0512-553920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62952305@qq.com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89日至2023年8月21日。


许晓栋 签于 2023/08/09 1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