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3205922411040201
一、招标条件
永兴村马家圩特色康居乡村建设项目经张家港保税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德积街道永兴村村民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永兴村马家圩特色康居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德积街道永兴村马家圩。
2.工程规模:永兴村马家圩特色康居乡村建设项目:包括仿竹篱笆、健身游园、景观小品、绿化种植、太阳能路灯、道路黑色化改造、新增停车位、特色村标、宣传栏等。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
E3205922411040201001001 |
永兴村马家圩特色康居乡村建设项目 |
包括仿竹篱笆、健身游园、景观小品、绿化种植、太阳能路灯、道路黑色化改造、新增停车位、特色村标、宣传栏等。 |
99 |
招标工期60日历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2)、请登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Logi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可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查询(http://121.229.63.227:171/bsfw/002002/002002005/about.html)。
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存在以下状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可查询投标人失信情况;若查询结果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需扫描上传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7月-2024年9月)。
(10)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评标时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将不得通过初步评审。
(11)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述资料以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4)、根据苏建函建【2020】40号文《关于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投标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考评工作的通知》http://zfcjj.suzhou.gov.cn/szszjj/tzgg/202002/f855eb1a47b24d17bc2878a8554dde71.shtml。每个季度考评扣分将直接运用于下个季度全市招投标活动,在评标环节扣除。具体扣分分值详见苏州相关文件。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投标人在线参与开标,可以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http://221.224.16.20:8081/BidOpening”,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并根据指令在线解密。登录的账号密码同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1.224.16.20:8081/TPBidder/memberLogin)的账号密码一致。
6)根据苏建函建[2023] 306号文,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四、招标文件下载与开标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4年11月5日2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
4.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工具使用费:¥100.00元每标段。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六、 评分细则
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计取投标人综合信用分,仅以投标报价和信用分作为评审因素。
中标原则:经评委评审的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由招标单位选择报价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投标报价(97分):开标时从下面三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小于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档按0.5%计。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小于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每档按5%计取;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档按0.5%计取;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86%。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二)本工程计取投标人综合信用分(3分): 本工程计取投标人综合信用分,本工程投标人信用分所占比例为 3%。开标时信用分的取用按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最新文件执行。企业信用得分=企业信用分值(市政)*3%。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德积街道永兴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德积街道永兴村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邮 编:215600 邮 编:215600
联系人:郭秋琪 联系人:张芳
电 话:18914998449 电 话: 18118110606
传 真: 传 真: 0512-5811611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37179505@qq.com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