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
评标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苏公易发〔2018〕68号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陈国锋、刘帅,联系电话:025-83668616、83668631。
附件: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操作规程(试行)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26日
附件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
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实现全省评标评审专家和交易平台设施场所资源共享,确保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科学、规范、协调、统一开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32号)、《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7〕38号)等制定。
第三条 远程异地评标是指参与评标活动的评委和评标场地位于两个或以上设区市辖区范围,依托互联网,利用计算机、网络、安全等技术,通过江苏省远程异地评标协同系统完成项目评标的活动。
江苏省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是指为保障远程异地评标开展,实现全省专家资源统一分配、专家抽取和通知、评标音视频资料统一管理的应用服务系统。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行业进场交易项目使用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的,适用本操作规程。
第二章 远程异地评标的管理
第五条 省交易中心负责为远程异地评标活动提供平台和技术支持,制定和发布远程异地评标数据交换标准,保障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的建设和稳定运行。各设区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负责协调、配合和落实相关工作。
县(市、区)设立交易分中心的,其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由所属设区市统一管理。
第六条 远程异地评标必须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并服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管理。
第七条 省市交易中心要设立专门的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岗位,指定专人负责远程异地评标的管理、协调、主场或副场评标现场管理、评标秩序维持,以及相关系统的数据录入、操作、维护和台账登记等工作。
第八条 远程异地评标的适用条件、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及专业要求等依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远程异地评标的场地安排
第九条 远程异地评标现场分主场和副场,项目所在地的评标现场为主场,所在地以外的评标现场为副场。主、副场均应当设在交易中心。
项目副场应当位于主场所在设区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省、市交易中心。
第十条 远程异地评标的副场地区,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随机抽取范围为省、设区市、县(市、区)交易中心。提级随机抽取必须经行业监管部门确认或审批。
提级随机抽取是指随机抽取范围为省、设区市。
第十一条 各地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将本地专供远程异地评标场地(机位等)信息录入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
第四章 远程异地评标的专家抽取
第十二条 专家抽取申请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填写抽取专家总人数、副场数量、副场人数和条件等。
第十三条 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评标开始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工作日的上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省级网络抽取端自动抽取、通知主场和副场的评标专家,确定参加评标的专家信息在评标开始时交互到主、副场。
第十四条 如遇网络中断等特殊情况,无法通过江苏省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抽取评标专家,可等待系统恢复后再抽取专家。如项目因时间紧急等合理需求且经过主场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可以取消远程异地评标方式,采用非远程评标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 评标专家在确认参加评标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评标的,应当登录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或指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请假,该评标专家请假后所缺评标专家由省级网络抽取端自动补抽。
第五章 远程异地评标的实施
第十六条 远程异地评标开始前,各地远程异地评标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查看维护本地机位,如遇特殊情况无法保障已预约的机位,按照占用评标机位处理,由专职人员引导评委前往其他评标机位。
远程异地评标过程中,如遇机位电脑故障等突发事项,专职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主场,征得主场同意后,由副场专职人员引导评委更换机位。
第十七条 各地交易中心应当配备评标计算机、音频通话、视频监控、指纹识别等设备(设备建议参数详见附件),保证远程异地评标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 各地交易中心负责本地参与远程异地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核验和签到工作,统一保管其通讯工具,并将其引导至相应的评标机位,协助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进行评标。
第十九条 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参加评标活动,实现身份认证与文件签署等。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活动的,应当到当地交易中心领取CA数字证书。
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公正地按照招标文件和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进行评标。主场、副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评标专家必须在签署完个人评审表、评标汇总表和评标报告等相关文件、收到主场管理人员下达评审结束指令后方可离场。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组长的选举、答疑等由评标专家在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中完成。
第二十二条 在远程异地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需要进行讨论或在某些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对讨论、表决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
第二十三条 主副场交易中心应当建立远程异地评标活动记录(至少应包括评委人数及到达时间、进入门禁情况、登录协调系统情况、进行视频交流情况、其他异常情况等),妥善保存评标活动过程中的音像资料(至少包括环境监控情况、评标桌面情况、评标专家活动情况、语音交流情况等视音频数据),保存期限依照各行业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评标时间较长,超过开标当天20:00还未结束的,评标是否继续进行由主场行业监管部门、评标委员会协商确定。如中止评标的,应当做好主、副场评标专家的隔离工作,确保评标全过程保密。
第六章 远程异地评标的费用承担
第二十五条 远程异地评标的评标专家劳务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支付到各评标专家银行卡账户(账户信息在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登记),支付所需手续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承担。
劳务费必须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支付,如发生延迟支付、不支付等情况,经核实无误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第二十六条 副场就餐费用由副场工作人员在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中提前列明费用标准(不超过50元/餐),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用餐费用随专家劳务费一并支付给评标专家。专家评标结束后向副场交易中心支付餐费。
第二十七条 评标副场人员加班的可以安排调休。
第七章 远程异地评标的考核
第二十八条 主场评标现场行业监管人员应当在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中对主副场专家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标专家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行业监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二十九条 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要制定完善的关于远程异地评标的内部管理及保密工作制度规范,加强对远程异地评标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不得随意简化程序,做到环节把关、过程留痕,并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
第三十条 江苏省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自动记录各地远程异地评标的数据,省交易中心定期公布各地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配合次数,评标机位应当开通和实际开通的数量和比例,并列入年度考核和分类定级评价指标。年度开通率低于80%的全省通报批评,年度开通率低于70%的取消单位评先资格。
注:开通率=∑全年机位可用数/(机位总数*全年工作日)
第三十一条 对远程异地评标主副场次多、工作质量高的交易中心及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年终评先评优。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远程异地评标建设推荐配置标准
序号 |
名称 |
参数需求(推荐) |
数量 |
备注 |
1 |
录像文件存储服务器 |
前端服务器部分:CPU性能>=Intel(R) Xeon(R) CPU E3-1231 V3 @ 3.30GHz;内存>=4GB, DDR3, 硬盘>= 2*500GB SATA, Windows Server 2012 标准版或以上版本 外置USB3.0蓝光刻录机 后端存储部分:新型双总线Power PC 64bit RISC架构中央处理器,带有1MB L2 cache;热插拔控制器*22组双冗余380W可热插拨电源 提供>=85TB存储及备份空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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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网络硬盘录像机 |
网络视频输入 >=32路 网络视频接入带宽 >=160Mbps 视音频输出 HDMI输出 >=1路 VGA输出 >=1路 CVBS输出 >=1路,BNC接口(电平:1.0Vp-p,阻抗:75Ω) 音频输出 >=2路,BNC接口(线性电平,阻抗:600Ω) 录像分辨率 5MP/3MP/1080p/UXGA/720p/VGA/4CIF/DCIF/2CIF/CIF/QCIF 同步回放 >=16路 语音对讲输入 1个,BNC接口(电平:2.0Vp-p,阻抗:1kΩ) 网络接口 2个,RJ45 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 可用空间大于等于24TB |
1 |
|
3 |
流媒体服务器 |
E5-2609(4核2.4GHz)×1/8GB DDR3 ECC /500G SATA×2/热插拔/DVD/1000M NIC×2/(1+1)冗余电源/导轨/2U 统一的管理平台,同时提供编解码设备、报警设备、网络存储设备、管理平台等基础组件 系统支持集群技术,满足大规模、大并发量的监控应用 系统支持实时分析、事后智能检索等功能 系统提供统一的认证、授权管理机制 提供流媒体监控管理平台软件,支持rtsp或rtmp协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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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清网络半球摄像机 |
传感器类型 1/3" Progressive Scan CMOS 最小照度 0.01 Lux @(F1.2,AGC ON), 0.014 Lux @(F1.4,AGC ON) 镜头 2.8-12mm @ F1.4 水平视场角: 98.4-30.2 -Z: 2.8-12mm @ F1.4 水平视场角: 98.4-30.2 调整角度 水平:0°~355°,垂直:0°~75°,旋转0°~355° 最大图像尺寸 1280 × 1024 图片叠加 支持128×128大小BMP 24位图像叠加,可选择区域 |
每个评标室半球或球型不能低于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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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清网络球型摄像机 |
图像传感器 1/3"Progressive Scan CMOS 最低照度 彩色:0.05Lux @ (F1.4,AGC ON) 信噪比 大于等于 52dB 变倍速度 <=5 秒(光学, 广角-望远) 水平视角 54.1-3.2度(广角-望远) 近摄距 10-1500mm(广角-望远) 光圈数 F1.4-F2.6 水平范围 360°连续旋转 水平速度 水平键控速度:0.1° ~300°/s,速度可设;水平预置点速度:540°/s 垂直范围 -5°-90°(自动翻转) 垂直速度 垂直键控速度:0.1° ~240°/s,速度可设;垂直预置点速度:400°/s 最大图像尺寸 1280×960 视频压缩 H.264/MJPEG/MPEG4,H.264编码支持Baseline/Main/High Profile |
根据中每个评标室半球或球型不能低于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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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灵敏拾音器 |
拾取范围10平方米以上 频率响应 20Hz ~ 20kHz 灵敏度 -40 ~ 0db 信噪比 大于等于80dB ( 1米40 dB音源)大于等于50dB (10米40 dB音源) 1KHz at 1 Pa 动态范围 大于等于104dB (1KHz at Max dB SPL) 输出信号幅度 2.5Vpp/-25db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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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计算机 |
系 统:Win7及以上 浏览器:IE9及以上 最好安装还原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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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耳麦、摄像头 |
每台电脑配一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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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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