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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进入我区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的项目实行违法违规行为预警制度的通知(张保建招[2011]002号)

【发布日期 :2018-09-25 13:24】 【来源 : 【 阅读次数:

关于对进入我区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的项目实行违法违规行为预警制度的通知

张保建招2011002

各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招标投标市场秩序,预警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经研究,决定对进入我区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的项目实行违法违规行为预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预警范围

此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我区招标投标市场交易的招标人、投标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出现疑似违法违规行为时,适用预警制度进行处理。

二、 预警情形

(一)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预警:

1.连续两次发生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合理幅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或连续出现三次无效投标,存在串通投标或恶意低价中标嫌疑的;

2.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标书封装及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被废标,存在恶意弃标嫌疑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或者不同投标人的商务标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部分雷同,且没有合理解释的;

4.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不正当联系的;

5.恶意投诉、虚假投诉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

6.其他疑似违法违规行为。

(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有下列串通投标嫌疑的,启动预警:

1.开标前泄露投标报名单位详细资料的;

2.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的;

3.在评标结束前预先内定中标人,或向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评标的;

4.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明显串通投标行为,不及时制止或上报的;

5.同一项目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委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同一执业人员提供咨询或代理服务的;

6.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其他疑似串通投标行为的。

三、信息来源

1.招标投标当事人提出的投诉(质疑)和举报;

2.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及建议;

3.监管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情形;

4.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四、处理措施

凡出现上述情形的,我办将在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发出预警函,预警函发出后不影响对疑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在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网发布预警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提示工作人员,对被预警单位跟踪监管,重点关注,加强审查,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凡一年内两次出现上述情形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进行管理,并视情节限制进入我区招标投标市场。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投标嫌疑的,将计入诚信手册,并依照考核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将上报监察机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 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深入学习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切实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二)强化落实。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整改落实,对于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勇于检举揭发,及时上报,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不得串供、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取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做好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共同营造公开透明、诚实信用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